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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次 发布时间:2026-10-12 23:56:09

  

公告专栏(图1)

  儋州大成鲜一点果蔬超市:本委受理的朱曾贤与你超市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77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超市,限你超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儋州市宏祥商砼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黄豪宾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476号),并定于2026年12月11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诚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胡晓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302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鼎鑫实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李健康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277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省鸽鸽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陈焕明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267号),并定于2026年12月8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省南堃置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彭杰、廖秀红、李艳、宋功文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5〕第131、132、133、134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海南益旺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刘统烈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371号),并定于2026年12月9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海南赢洲万嘉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陈彩菊、王锦妍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551、552号),并定于2026年12月18日15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河南三睿置业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本委受理的薛梅芳、王森与你分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98、99号),现已作出裁决。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分公司,限你分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领取裁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华融易农农业投资发展(海南)有限公司:本委已经受理林炽闺与你公司劳动争议案(儋劳人仲案字〔2026〕第478号),并定于2026年12月9日9时开庭审理。因相关仲裁文书无法送达你公司,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西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02室,电话)领取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开庭通知书等,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如不按时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樊斌(身份证号码:360103********0713):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王海奔与你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宜仲字第176号仲裁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及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述期限届满后第1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依法组成的独任仲裁庭在本委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本委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袁山西路28号三楼,电话)。

  李文栋:本会受理(2026)并仲裁字第0999号,申请人山西宝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文栋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并仲裁字第0999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吴婷:本会受理(2026)并仲裁字第1063号,申请人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吴婷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并仲裁字第1063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李娜、吕建云、陈佳、张书山、邵艳秋、刘邓玲、陈兴、刘美玲、辛丽娟、齐青云、王涛、刘冬菊、李学科、刘巧英、李莉、栾瑞雪、李爱红、张满乐、顾磊、金雪梅、姚森严、李艳琼、刘鸿宇、冯月龙、颜世民、陈培培、王国栋、孙莹、吕清、倪想、丁宾宾、张林勤、刘颖、任行、桂宏伟、张惠、于凤、闫永强、宋秀华、王玉丹、刘赛、杨旭、逯海霞、徐洋、许春秀、刘书平、陈秀勤、田书凡、孙悦兵、王艳、周艳艳、尹姬玉、刘红、刘国宁、薛占国、陈相军、王大康、回旭雯、滕佳楠、徐娜、杨小川、刘燕、丛配影、许谦、梁艳华、王大蒿、梁森、张爱新、杨鹏飞、任金虎、陈雪、王雪英、戴艳玲、宫鹤:申请人幸福基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怀来分公Kaiyun股份有限公司司诉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本委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声明书、举证通知书、仲裁规则、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提示单、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仲裁答辩状、约定仲裁庭组庭方式、选定仲裁员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10日、10日和30日内。逾期则由本委主任依法为你们确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并指定仲裁员。以上人员在举证期满后第7日9:00在张家口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合并审理(期间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邵云飞:本院受理原告付美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426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力:本院受理原告徐永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6)皖0304民初37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8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年霞:本院受理新疆元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与第三人魏广峰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六安福瑞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国忠、文晓军、六安新六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与被告六安福瑞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陈国忠、文晓军、六安新六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1502民初7443号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六安市哲思曼尔服饰有限公司、许哲和、胡必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与被告六安市哲思曼尔服饰有限公司、许哲和、胡必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皖1502民初6030号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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